當前位置:全科學識雲 > 行業範文 > 投資 > 投資餐飲合作的協議書
手機版

投資餐飲合作的協議書

來源:全科學識雲 閱讀:2.89W 次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那麼什麼樣的協議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投資餐飲合作的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投資餐飲合作的協議書

投資餐飲合作的協議書 篇1

合夥人1:

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2:

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3:

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合夥人雙方共同協商,3合夥人共同出資經營,主要事項如下: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合作共贏,互惠互利,共同進退,共負盈虧。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餐飲業、農莊。

第三條 合夥期限: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到時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要配:以____________________爲依據,利潤按60%、20%、20%分配,(即按股份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各合夥人必須拿出更多補夠,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讓、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協議;

②需經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__月告知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委託_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每月支付___________元管理費給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協議;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③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協議。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自行退出。

6、經營當中出現的各種情況,3合夥人共同承擔責任(如意外、自然災害等)。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管理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2、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______存一份。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1:___________

合夥人2:___________

合夥人2: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餐飲合作的協議書 篇2

合夥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合夥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 經友好協商 , 本着長期平等合作 , 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則 , 爲市場營運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 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餐飲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餐廳,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同人自願合夥經營餐廳,總投資爲____元。

合夥人姓名: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出資金額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 %。

合夥人姓名: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出資金額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 %。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 需承認本合同;

② 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 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 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 退夥需提前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 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⑤ 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① 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

② 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經全體合同人決定,委託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①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第六條 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①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②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③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④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八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 合夥期屆滿;

②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 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 即全體合夥人參與清算;

② 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如不能協商解決,可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新入夥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餐飲合作的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經營餐飲一事,爲明確各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合夥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租賃位於深圳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鋪,使用“大廚小館”品牌,經營大廚小館___________店。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出資額

甲方認繳__________萬元,實繳__________萬元,出資方式爲:貨幣出資。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乙方認繳__________萬元,實繳__________萬元,出資方式爲:貨幣出資。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丙方認繳__________萬元,實繳__________萬元,出資方式爲:貨幣出資。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丁方認繳__________萬元,實繳__________萬元,出資方式爲:貨幣出資。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5%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扣除成本後以純利潤的90%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10%作爲。(成本爲房租、水電、員工工資及福利、及經營中產生的費用);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金額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新人入夥:

(1)需承認本協議;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2)退夥需提前__________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4)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按出資金額的2倍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轉讓的第三方要由其他合夥人認可,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退夥作違約處理。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陳興國爲各方合夥人共同推薦的經營管理第一責任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協議;

(2)對合夥事務進行日常管理;

(3)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在日常正常經營中,其他合夥人不得對經營活動進行干涉。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對合夥負責人就合夥事業提出建議;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如出現重大分歧按出資比例多數的合夥人意見執行。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人所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和本合夥有直接競爭的合夥。

4、禁止合夥人之間簽訂與本合夥協議相關的其他協議。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的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務、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不可分物,如不能轉讓,合夥期間算放棄;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協議自訂立並經各方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如果各合夥人同意註冊有限公司方式進行經營,則各方在本合夥協議的基礎上進行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註冊完成後本合夥協議自動失效。

4、如果涉及合夥解散、分立、清算的重大事項,需經過三分之二以上出資比例的合夥人同意。

5、合夥人如果參與實際日常經營管理,報酬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商議確定。

6、本協議正本一式四分,合夥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餐飲合作的協議書 篇4

甲方: 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擬結成共同的商業夥伴關係,現達成協議事項如下:

一、合夥飯店的宗旨:

整合並管理合夥人共有資源,合法經營,使合夥飯店透過市場運作,創造財富和社會價值,各合夥人依法分享經濟利益。

二、合夥飯店名稱及合作計劃:

1、合夥飯店名稱:三亞_______________飯店,先期以三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場地爲經營主體。

2、合作計劃:註冊並經營三亞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個體戶(以工商核名爲準),並以其爲發展載體,主營牛羊肉、野味小炒、菸酒等。

三、合夥期限:

自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夥飯店各合夥人財產投入數額及所佔資產股份:

甲方投入: __________元,所佔資產股份__________。

乙方投入: __________元,所佔資產股份__________。

丙方投入: __________元,所佔資產股份__________。

五、工資、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工資及獎金分配:

合夥經營期間,每個合夥人工資爲:

甲方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元。

2、盈餘分配:毛利潤除去運作成本、稅金、費用、工資及其它合理開支後剩餘部分,各合夥人按各自所佔飯店資產股份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在飯店運作過程中如有債務償還,先由合夥飯店財產清償,不足以支付時,由全體合夥人安所佔有財產份額的比例承擔。

六、轉讓、出資

(1)在合夥飯店中的財產份額轉移:

甲乙丙各方不得在無其餘兩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轉讓部分或全部所持飯店股份給第三方。即引進新股東需全體現有股東同意,退夥需除自己以外全部股東同意。

七、合夥人會議和合夥事務的執行:

1、會議:合夥人會議由執行合夥飯店事務執行人________召集和主持,其權限爲:

(1)組織和執行合夥人會議。

(2)合作飯店的'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飯店內部管理制度。

2、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有表決的權利,且有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表決重要事項。一般事件可以透過合夥飯店的合夥人所持股份份額決定透過,即至少一半的持股比例夥伴同意即可。

3、重大事項:需經合夥人會議在合夥飯店中的財產份額超過三分之二的股東同意的事項。重要的事項是指:

(1)提名合夥飯店事務執行人;

(2)增加,降低飯店經營目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大業務類型、;

(3)調整合夥人合夥利潤分配比例和所佔財產份額。;

(4)決定合夥飯店的內部機構設定和支出計劃

(5)決定合夥飯店的物價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八、 禁止行爲:

(1)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飯店利益的活動。

(2)合夥協議或者合夥人會議沒有規定的情況下,禁止任何未經授權的合夥人進行經營活動,負責其商業利潤歸全體合夥人,如給本飯店造成損失則由其個人全額賠償。;

九、爭端解決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協商儘量達成共識,如協商不成時,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未盡事宜,經協商同意,合夥人可以修改此協議條款或補充約定,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相牴觸的,以補充,變更的內容爲準;

本協議一式三份,由全體合夥人本人簽名及蓋章。甲乙丙各一份。具同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投資餐飲合作的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投資______餐廳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丙等人同意投資設立餐廳。各方出資分別爲:甲方出資_______,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乙方出資,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各共同投資人應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匯入指定的_______銀行。

第二條 餐廳的運營方式

全體投資人共同委託辦理工商相關登記,註冊類型爲個體工商戶,同意登記爲戶主。餐廳內部設立股東會、董事會與監事會,各投資人依據出資比例,投資協議和章程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

2.因投資事務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按照出資比例承擔。

3.在投資人因登記爲個體工商戶戶主而承擔的超過其應承擔的責任部分,有權向其餘的投資人進行追償。其餘的投資人有義務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對此超出部分承擔責任。

此外,經各投資人協商一致,同意將餐廳5%的投資份額做爲乾股贈送給______;憑此份額享受相應的權利。經各投資人協商一致,同意將餐廳5%的投資份額做爲乾股贈送給______,憑此份額享受相應的權利。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餐館設立階段的事務,包括全是不限於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以個體工商戶戶主的名

義向工商部門履行登記備案等手續;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第五條 投資入股與投資的轉讓

1.在餐廳存續期間,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希望投資入股餐廳的,需經共同投資人全體透過。

2.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爲同意轉讓。

3.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4.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5.做爲在工商登記的唯一投資人,向其他未在工商部門登記的投資人作出承諾:未經其他投資人的書面同意不能單方面轉讓全部或部分資產或權利;否則,除需向其他投資人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需承擔侵佔其他投資人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應遵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否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不按期出資,應承擔延期出資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同時向守約方承擔元/日的經營損失。

3.任何一方延期出資超過3個月導致生產經營發生困難,或者任何一方明確表示不再出資或以行爲表示不履行出資義務的,違約方除了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外,還應向每位守約方承擔延期出資額的20%的違約金。

第七條 其他

1.餐廳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不能協商一致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餐館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投資餐飲合作的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丁方: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作爲合夥人(附身份證複印件),經友好協商,就合夥開設餐飲企業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供四方共同遵守。

一、合夥宗旨

合夥人根據自身的資金及管理優勢,合夥經營一家餐飲企業,透過合夥人合法的手段,勞動,以便取得並分享經濟利益,共擔風險。

二、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餐飲企業名字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面積:約_________平方米(不含臨時搭設)。

三、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餐飲,經營範圍由合夥人共同時確定或調整。

四、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出資額、比例及期限

(一)合夥人出資額及比例

甲方______以現金出資,計幣10萬元,佔28.5%。乙方______以現金出資,計幣10萬元,佔28.5%。丙方______以現金出資,計幣10萬元,佔28.5%。丁方______以現金出資,計幣5萬元,佔14.5%。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分兩次交齊,其中: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50%,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50%。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35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予以返還。

六、財務管理、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財務管理

1、帳戶管理

合夥人同意在工商銀行開設專用共管帳戶,與該合夥有關的所有收入均必須及時進入該帳戶,包括合夥出資。營業收款人必須在營業收入當天下午和第二天上午存入帳戶。

2、管理責任

(1)合夥人同意由甲方負責財務管理。

(2)合夥人同意由乙方負責監督財務管理並派工作人員兼任收銀員。

(二)日常開支的管理

合夥人同意日常開支由甲方簽字審批,但支付前應具備

(三)盈餘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外的收入爲淨利潤,即爲合夥創收盈餘,合夥人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分配當時結算50%,預留50%(另設帳戶管理)作爲後期發展或拓展資金。

(四)債務承擔

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的,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七、合夥人決策事項及分工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事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務:

1、對外訂立協議;

2、對合夥項目的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其他臨時須決定事務。

(二)合夥人個人業務及分工

1、甲方作爲合夥人共同委託人,代表全體合夥人擔任合夥企業法人代表,負責日常經營管理及事務處理。

2、乙方負責合夥人財務監督工作,並按月形成收支情況,向合夥人會議彙報情況。

3、乙方負責組織合夥企業營銷工作,並擔任合夥聯絡

人,負責聯繫並安排合夥人會議,對形成的決策事項跟蹤落實。

4、丙方負責合夥企業的後廚房管理工作,除合夥收益外,實行月薪計酬。

八、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合夥人難以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損失的,應當賠償合夥人的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法院強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

上述情形的退夥以上述情形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的,經合夥人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出資或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受讓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重大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均有平等的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利益應按本協議的約定分配,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合夥協議的約定出資;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禁止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活動;如其有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損失的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承擔賠償;

(二)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三)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十一、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無意向繼續簽訂合夥協議;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15日內未清算的,合夥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款的辦法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清償的,依本協議第六條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合夥人追償。

十二、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人造成的損失;逾期10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由此給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給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十三、協議爭議解決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協商處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三臺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他事項

(一)經協商,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新入夥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五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工商機關一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餐飲合作的協議書 篇7

合夥人甲:

合夥人乙: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快餐。總投資爲萬元,全部爲甲出資。乙不出資。經營飯店所需技術由乙全部承擔。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個體工商戶,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個體工商戶經營期限爲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

合夥期間,甲乙雙方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共同努力維護合夥財產並讓經營利益最大化。

合夥期間,乙方首先確認甲方出資額,並允許甲方先期收回出資,在此期間,乙方每月收益固定爲__元。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違約責任: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有違時承擔相應損失賠償;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餐飲合作的協議書 篇8

合夥人(甲方): 姓名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乙方): 姓名

住址:

身份證號碼:

鑑於,雙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 ”餐飲品牌,爲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餐飲的經營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

門店名號:

主要經營地址: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

方式 、期限 。

合夥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夥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爲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雙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 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合夥人雙方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另一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夥人退夥後,雙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雙方合夥人共同選舉 爲合夥負責人。以 爲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

雙方合夥人選舉 負責合夥門店的財務。

雙方合夥人選舉 負責合夥門店的運營。

雙方合夥人共同商議覺得合夥門店的重大事項,議事規則另行制定並雙方簽署。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雙方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雙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雙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雙方合夥人擔任。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 市 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與 公司《管理諮詢協議》,委託該公司提供的管理諮詢服務,人力資源派遣,財務管理,獲得該公司的商標許可,並支付相關費用。

(三)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對外爲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夥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四)本合同一式 份,合夥人各執 份。

(五)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 合夥人: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投資餐飲合作的協議書 篇9

甲方: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乙方: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該地址爲送達地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擬在中山市東區城東名門成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現根據《公司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協商達成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投資額、投資方式和投資時間

1、甲、乙兩方協商在中山區域長期合作,共同擴廣並經營餐飲。

2、甲、乙兩方共同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成立餐飲有限責任公司,甲方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該投資款及增資已經甲方全體股東同意。乙方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

3、投資款的其中100萬元用於本公司註冊資本金。

4、甲、乙雙方須在_____年5月1日前,將註冊資本金共100萬元匯入本公司驗資帳戶(其中甲方出資51萬元,佔本公司股份51%,乙方出資49萬元,佔本公司股份49%),其餘部分匯入甲、乙雙方聯名帳戶。驗資款及打入指定帳戶之餘款爲本公司所有。聯名帳戶作爲投資款與經營贏餘資金的專項存儲帳戶,不得挪爲他用。

5、甲、乙雙方同意,以本公司作爲項目的投資經營主體,負責_____在中山區的籌建、經營等一切事宜。

6、若需增加投資,甲、乙雙方按投資比例(甲方_____%,乙方_____%)增加。

第二條品牌及專有技術

1、____________品牌及專有技術爲甲方所有,甲方保證對____________品牌及專有技術擁有全部權利,若因權利瑕疵導致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應書面將該品牌使用權授與本公司使用,本公司在該項目存續期間內享有使用權,但不得轉租轉借他人使用。

2、乙方承諾其本人及其關聯人員在本公司存續期間,不會以任何方式從事或參與生產任何與公司產品相同、相似的業務活動。若違反本承諾,乙方將無償轉讓其股權給甲方,並賠償因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

3、甲、乙雙方同意以現有投資比例從本店營業開始日起,兩年內至少在中山區域再增開兩家____________旗艦店。在此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在中山區域獨營、與其他投資者合營、其他加盟商投資成立____________分店。

第三條公司治理

1、股東會由股東成員組成,股東會爲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依《公司法》及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各項《公司管理制度》,各股東及管理人員按覈准後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規定執行。

2、公司設執行董事一名,由甲方擔任。

3、公司設監事一人,由乙方擔任。

4、公司應建立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雙方各自委派一個人員任本公司會計或出納。每月應及時將當月財務報告及時如實反饋雙方。

5、本公司的經營管理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原則上不直接參與本公司的經營管理。甲方原則上須遵守如下規定:

(1)甲方需據公司實際擬定切實可行的公司管理制度(包括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採購管理制度、員工薪酬管理制度、員工績效獎金制度等),報請股東會,經股東會批准後生效。甲方按股東會批准的公司管理制度落實。

(2)甲方需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恪盡職守,勤勉經營。嚴禁利用職務之便,人爲的利用原料供給等渠道人爲的來轉移本公司利潤。若違反本規定,甲方將無償轉讓其股權給乙方,並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的經濟損失。否則按違約處理。

(3)甲方在實際經營管理過程中,如當月經營實際業績嚴重低於當月預計經營指標的(以當月經營指標20%爲準)、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影響經營而虧損的事件,甲方應書面向股東會及時說明虧損原因,並提供具體的改善辦法,各股東需羣策羣力,及時審覈甲方提供的改善辦法,調整經營策略,化解經營頹勢。

第四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本公司按季分紅,並按甲乙雙方實際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甲方51%,乙方49%)分配。每次利潤的20%作爲留成,當留成高於30萬時,不再提取。

2、如本公司經營虧損,甲乙雙方股東則按各自持有股份比例來承擔虧損金額及相應責任。

第五條投資轉讓及終止

1、甲方或乙方轉讓本公司股份時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方可執行。

2、甲乙雙方有一方依法轉讓本公司股份的,在同等條件下對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本公司非人爲因素連續三個月虧損,股東可以要求結束經營,如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必須按轉讓方所佔資產淨值全部接受其股份。

4、如若甲方非違反第三條第5項各規定而退出本公司,本公司將不再享有____________品牌的使用權,公司名稱必須更改,且不得再使用____________之稱謂。否則,本公司仍以現名在合同期將繼續享有____________品牌的使用權。

5、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對公司進行清算。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一方股東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按已出資股東出資額賠償給出資股東。

2、一方股東未履行協議中約定的其它內容,應當賠償由此給其它股東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正本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投資餐飲合作的協議書 篇10

合夥人(甲方): 姓名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乙方): 姓名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 (項目名稱),總投資爲 萬元,甲出資 萬元,乙出資 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 %。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 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 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 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一)合夥期滿;(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 份,合夥人各 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 (簽字)合夥人: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投資餐飲合作的協議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

合作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出資方式、期限

1、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

2、雙方以________方式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4、飲食店經營連續虧損________個月,雙方協商是否需追加投資,甲乙雙方繼續按上訴比例出資。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飲食店盈餘甲乙雙方平均分配。每月底扣除成本費用(包括租金,人工,水電等)及週轉資金(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按照賬上流動資金________%比例預留週轉資金)後如有盈餘則當月分配。

2、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

(1)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a、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c、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c、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d、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爲飲食店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1、甲方負責經營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

2、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託________爲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爲:

(1)辦理飲食店營業執照及相關手續、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協議;

(2)對飲食店進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作債務。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非日常性業務活動(例如借貸、擔保等);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並有其自行承擔相應的民事或行政責任。

2、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飲食店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飲食店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飲食店經營連續虧損________個月,雙方協商終止;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指定______方擔任清算人。30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投資比例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日常經營違法違規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入夥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資餐飲合作的協議書 篇12

甲方: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身份證號: 住所 甲乙雙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

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餐飲項目。

甲方出資方式:金額:大寫(小寫 )繳付期限: 乙方投資金額:金額:大寫(小寫 )繳付期限: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企業名稱 企業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

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企業依法或法定事由終止時,企業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第三條 合夥企業管理方式

1、 自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全體合夥人委託甲方管理和經營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享有法律規定的合夥人權利。

2、 財務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需要資金時,提前通知乙方準備,金額所用途徑甲方必須留 有做賬憑證,賬目條例清晰。

第四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十年,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即從 月日至 年月日。

第五條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民事責任由全體 合夥人承擔。 企業虧盈由甲乙雙方共同享有承擔, 按甲方 50%,乙方 50%的分配份額進行分配  享有承擔。

第六條合夥企業經營過程中出現入夥與退夥事宜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本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書,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八條 爭議處理

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果雙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違約處理

1、 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 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夥企業發展的行爲,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夥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作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雙方同意終止協議;

4、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出對企業有損害的行爲,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一條 合夥終止財務清算

1、 合夥終止後應當進行財務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返回合夥人的出資。按照以下順序清償:合夥人所欠聘用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稅款,合夥債務。

3、 清償後如有剩餘,按出資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的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擁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自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投資餐飲合作的協議書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爲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爲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本協議生效時起至______________止,並僅限於雙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條合作方式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託顧問的方式爲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2)甲乙雙方以合夥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後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實體店鋪設立前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爲甲方享有;

⑤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2.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

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爲:

①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協議;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⑤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製設備的標準化;

④定製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後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協議,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委託顧問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合夥期間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②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夥實體餐廳之運營中,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負責連鎖餐飲產品的定位、包裝設計;

負責餐廳的選址、定位、外觀設計、室內佈置、成設、裝潢,構建餐廳衛生、健康、溫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環境;

負責餐廳及其經營產品的宣傳與推廣,定製餐廳的宣傳口號、定期策劃促銷活動,積極開拓市場,努力使餐廳及產品獲得客戶的滿意和認可;

負責餐廳員工之招募、錄用、培訓、考勤、管理,制定員工崗位手冊,營造融洽的勞資關係,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盡忠職守;

定期向甲方彙報餐廳之運營情況、產品之顧客反饋,同甲方共同商討餐廳之發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夥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夥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經營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在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⑤乙方在合夥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爲個人利益,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後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夥。

⑧禁止乙方與本合夥簽訂協議。

⑨合夥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⑩如乙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經甲方勸阻後仍執意孤行的,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六條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實體店鋪的利潤爲實體店鋪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協議;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夥第一年內退夥的,乙方應當雙倍返還研發籌措期間由甲方支付之研發經費,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雙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爲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保密條款

協議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夥或合夥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資訊或技術資訊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爲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連鎖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東莞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餐飲合作的協議書 篇1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店鋪名爲: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特色烤魚,範圍包括 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一、本次合作並無特定日期,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合約視爲終止。

二、在沒有三方同意終止該合同時,其中一方在三年期限內不得轉讓給他人。

第五條 出資方式

1.甲方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已交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所有財產爲各合作人平分。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爲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一)退資

1. 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注: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2)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

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及承諾。如:對店鋪所有事情不管不問,消極工作。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事項造成經濟損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作退資處理。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二)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爲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爲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經營期間大家共同管理一切事務及相關勞動,各家人員不得無故缺勤,上班否則扣出當日工資,一個月內累計缺勤3天者,扣10天工資,五天者扣15天工資,5天以上者扣一個月工資,(重大特殊情況出外,事假者必須徵得另外兩方同意方可離開,此情況不算於累計缺勤)

5.經共同協商討論,各合作人必須有一定的人員參與日常經營及工作,如相關兩方工作人員多於另一方,其兩方人員必須給予支付工資,金額以大家商定爲準,或不支付兩方工資,而扣取另一方工資,金額以大家商定爲準。

第八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動;

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 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合作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最後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未到約定日期而轉讓給另一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

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字蓋章處: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丙方: 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本文連結:https://www.qkxsy.com/hangyefw/touzi/8rq84y.html

Copyright © 2024. 全科學識雲 All right reserved.

文字美圖素材,版權屬於原作者。部分文章內容由網友提供推送時因種種原因未能與原作者聯繫上,若涉及版權問題,敬請原作者聯繫我們,立即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