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不慎遺失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雙倍工資嗎?
來源:全科學識雲 閱讀:1.34W 次
員工楊某一直在公司正常工作,社保由公司照常繳納,工資福利照常發放,沒有書面勞動合同並未給員工造成任何實質性的`不利影響。且勞動部門能夠查詢到公司的合同備案,證明公司當時是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的,因爲保管不善致使遺失,不應僅以公司不能提供書面勞動合同爲由過分苛責,致使員工獲得不當利益,有悖法律的公平原則與立法初衷。
用人單位在人事管理過程中,發生紕漏是常有的事情。倘若遺失了勞動合同,又沒有其他證據能夠證明簽訂過書面合同的事實,員工主張起來,是很難避免支付雙倍工資的損失的。不過,到當地勞動部門進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進行登記備案不失爲一個彌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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